澄考发〔2015〕4号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双管单位:
根据《澄城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和《澄城县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决定对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和各双管单位2015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5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31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各双管单位的《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澄办字〔2015〕6号),对各被考核单位2015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各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考核;对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和党组织关系在澄的双管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一)召开考核测评大会
由考核组组织,被考核单位需提前通知有关人员参会,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大会议程主要有三项:
①由考核组组长作动员讲话;
②由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2015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③对被考核单位2015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评,并对其他镇(街道)和部门年度工作成效、服务质量满意度进行互评。
各镇(街道)参会范围为:各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同志、驻镇(街道)站(所)主要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30名所在地县、镇(街道)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
县直各部门和各双管单位参会范围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同志、下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工代表,10人以下单位需邀请10名服务对象或工作联系单位代表,10人以上单位需邀请15名服务对象或工作联系单位代表。所有参会人员要达到应参会人数的95%以上,并分区就坐。
(二)核查资料
由考核组工作人员对照被考核单位《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逐条逐项核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其中,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主要查看个性目标任务、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印证资料;各双管单位重点查看个性目标任务的印证资料,党组织关系在澄的双管单位还要查看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印证资料。
(三)查看现场
各镇(街道)主要查看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心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民生工程等工作现场;各部门主要查看市考指标、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县上45项重点工作现场,凡提供的现场无法证明该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均按未完成对待。
(四)意见反馈
目标任务考察核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情况,经考核组组长审阅后,由各考核组副组长向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反馈。
四、几点要求
(一)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各双管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逐条逐项进行自查总结,形成本单位2015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标汇报材料,字数掌握在3000字以内;各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年度工作提前撰写好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待考核时统一报考核组。
(二)各被考核单位接到综合考核通知后,要积极主动与考核组联系衔接,确定考核时间、会议议程、参会人员,按要求准备好会议场地、备查资料和工作现场,并根据参会人数单面印制好各类测评表和评价表(附件1-13)。
(三)各被考核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工作实绩,决不允许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各考核组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步骤进行考核,不随意简化程序、压缩时间,更不得敷衍了事,搞平衡照顾,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六项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注意保密,严禁索拿卡要。县纪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从严查处。
举报电话: 6869092(县纪委执法监督室)
6869064(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
6869067(县考核办)
附件(点击下载):1.《2015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测评表》
2.《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测评和书面征求意见表》
3.《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
4.《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测评表》
5.《镇(街道)年度工作成效社会评价表》
6.《党委部门服务质量社会评价表》
7.《政府综合管理部门服务质量社会评价表》
8.《执法监督部门服务质量社会评价表》
9.《涉农工作部门服务质量社会评价表》
10.《社会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服务质量社会评价表》
11.《群团和特设机构服务质量社会评价表》
12.《金融保险类单位服务质量社会评价表》
13.《发展服务类单位服务质量社会评价表》
澄城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委员会
2015年12月16日